评价信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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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评价项目名称

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大社矿

安全评价项目简介

大社矿位于河北省邯郸市西南部约30km处峰峰矿区大社镇境内,依据《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》。受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大社矿的委托,我公司于201654201656对该矿进行了安全现状评价。

评价小组通过对大社矿的开采单元(21项、71小项)、通风单元(12项、29小项)、瓦斯防治单元(26项、53小项)、粉尘防治单元(5项、11小项)、防灭火单元(14项、30小项)、防治水单元(10项、17小项)、安全监控单元(5项、14小项)、爆破器材储存运输单元(3项、8小项)、运输提升单元(17项、22小项)、压气及其输送单元(3项、3小项)、电气单元(10项、10小项)、应急救援单元(8项、8小项)、安全管理单元(4项、10小项)、卫生保健与健康监护单元(4项、7小项)共14个评价单元(142项、293小项)进行了安全现状评价,并出具评价报告。

安全评价项目组长

刘俊荷

技术负责人

杨新兴

过程控制负责人

于涛

评价报告编制人

刘俊荷

评价报告审核人

李文忠  任世英

技术专家

马连河高殿文

现场开展安全评价人员

刘俊荷、赵普明、 任世英、张进贤、李东华

主要工作

总体布局、开采工艺、周边环境、收集项目相关资料

评价时间

201654201656

评价报告提交时间

2016515

备注

   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仅对2016515前煤矿提供的现场、调查部位及内容所作出的评价结果负责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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